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設置貨車裝卸區 由商家共同決定位置向市府申請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由於都市停車空間不足,商家裝卸貨物往往遭到處罰,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課頃開始規劃「貨車裝卸區」之設置。

  停車管理課表示:由於一般商家及住戶均無自有停車空間,多以道路作為停車場,致商家裝卸貨物時車輛無處停放,往往形成併排停車,影響交通,而遭到處罰,商家認為係受到客觀環境限制,本身並無意違反規定,因此而有不平之鳴。

  所謂「貨車裝卸區」之規劃設置,原則上將以街廓為單位,每一街廓設置一處裝卸區,如街廓過長,另行視實際情形辦理,「裝卸區」位置由商家共同研商決定,專供裝卸貨物之用,任何車輛不得佔據停放,車輛在裝卸區裝卸貨物,商家應自備小型推車將貨物裝上貨車或由貨車運回,規劃裝卸區,根據商家指定地點,原有停車格將予以塗銷,改為「貨車裝卸區」。

  停車管理課表示:交通局計劃「貨裝卸區」之設置,將先以主要道路為對象,由主要道路不同街廓商家作成決定後向交通局申請劃設。(9/17*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2-09-17
  • 點閱次數: 4267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