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於十日開始分期舉辦「變更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共十場說明會,主要內容為:對後期發展區如何予以解禁、鼓勵民眾對住變商提出申請,以及就土地使用計畫及交通系統計畫如何予以調整,十場說明會中並將聽取民眾意見。
主辦單位工務局都市計畫課表示:有關後期發展區如何予以解禁部分,依照中央規定,應視優先發展地區土地作為建築使用到達規定標準,以市地重劃方式進行開發,但公辦市地重劃由於面積較為廣大,涉及問題甚多,因此將鼓勵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組合,以市地重劃方式申請較小面積之開發,較易解決問題,目前由於加入國際世貿組織農業生產使用之土地面積大量降低,關於土地使用計畫亦面臨調整,一般認為商業區之規劃有增加之必要,市府將研議商業許可範圍由民眾申請商業區之開發,依照規定住宅區變更為商業用使用,應繳納回饋金回饋地方,但過去已訂定之回饋金計算公式,民間認為負擔過於沈重,將研議採取適當措施降低回饋金之繳納,另外由於中部第三科學園區之開發,交通系統亦面臨檢討修正,公共設施亦將視實際情形予以增刪。
台中市筏子溪之整治以及國際機場開發、水湳機場現有空間之再發展規劃,將為台中市未來景觀及都市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均將就市府構想與民間意見予以整合。
十場說明會前二場為向市議員、市政顧問及市府主管說明,後八場為各區說明會,日期分別為十日上午市議會三樓會議室、十二日上午市府四樓大型會議室、十六日晚間北屯區公所,十七日晚間西屯區公所、十九日晚間南屯區公所、廿三日晚間東區公所、廿四日晚間南區公所、廿六日晚間西區公所、卅日晚間北區公所、十月一日晚間中區公所。(9/10*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