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計劃在明年內實施路邊停車全面收費,並首先召開中區公有停車場收費相關問題說明會,聽取民間意見作為重要參考,民間認為公有路外停車場所收之停車費應較路邊停車場為低,市府目前公有停車場採公開標租方式委外辦理,應檢討改進。
中區說明會中,民眾指出民間標租之公有停車場所收費用反較路邊停車所收費用為高,認為對業者營運及停車秩序改進而言均鮮有成效,交通局停車管理課曾作解釋並表示,將審慎評估公有停車場委由民間管理經營權利金之底價問題,儘可能予以降低,使停車費之收取較路邊停車為低,降低價格以提高停車場之利用頻率,目前路邊停車每小時收費廿元,而路外停車場收費最低亦為每小時廿元,若干更較廿元為高,業者必須高收費始能繳納所標租之權利金,因此除降低權利金外,並考量對停車場週邊五百公尺範圍內不得發售月票,並考量採取按停車時間以累進方式提高收費。
停車管理課認為:目前各公有停車場採公開標租方式以收取權利金,而若干停車場權利金底價應仍有調降空間,倘基於興建成本等較高,無降低空間時,可考量由市府收回,採「降低停車費,提高使用率」方式自行營運。
根據停車管理課統計,台中市目前已完成之公有路外停車場共七十五處,已完成委外管理經營之停車場計廿三處。(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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