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教育類
發佈內容: 國立台灣體育學院與台中體育場今後仍將回歸過去「場校一家」之體制。
據國立台灣體育學院指出:由民國五十年至八十年共卅年間,該校(前省立體專)與台中體育場均隸屬於台灣省教育廳,體育場場長由體專校長兼任,體育場由場校共同管理使用。
民國八十年,體專升格為體育學院改隸教育部,而體育場仍屬省教育廳,民國八十七年時,由於「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之實施,體育場改隸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育學院仍屬教育部,其後體育場有意改隸台中市政府,而市府則於今年二月及七月先後致函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表示,體育場改隸台中市仍有實際困難,乃由國立台灣體育學院接管體育場,並將與市府簽定「土地使用借貸契約」,過去之「場校一家」體制即將恢復實施。(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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