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籌設警察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將原「停六」變為機關用地,原「機三」變更為停車場用地,頃獲內政部核定,市府頃公告實施。
原「機三」用地位於北屯區長安段第423、424地號,土面積計O.二二九五公頃,決變更為「停六」用地,原「停六」用地位於長安段第419-1、421-1地號,土地面積計O.一九O八公頃,決變更為「機三」用地。
變更主要原因,警方認為基於便利民間報案以及警用車輛經常性調度,派出所應以面臨寬度廿五公尺之松竹路為宜,因此捨棄原來面積較大僅面臨八公尺道路之「機三」用地,將「機三」變更「停六」,將「停六」變更為「機三」,不過變更後,「機三」用地土地面積亦達一千九百平方公尺以上,足敷派出所需求。(8/27*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