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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之營運 市府成立輔導審議委員會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頃成立計程車營運輔導審議委員會,並修定通過「計程車招呼站設置管理要點」草案,未來計程車公會或工會或合作社、聯合社,對於招呼站之設置均可提出申請,經審議通過,公會、工會會員或合作社社員車輛均可在招呼站排班候客。

  主辦單位交通局公共運輸課表示:關於招呼站停車格位之劃設,將視實際情形決定,但格位排滿後,其他車輛必須等待空餘格位出現方可進入補充,不得大排長龍妨礙交通。

  業者建議民權路九十五號健保聯合門診前,為因應老人、婦幼、殘障病患對交通工具之殷切需求,要求設置招呼站一處,原則上已決定採納。

  為推動計程車共乘制度以增加業者客源提供服務,例如開往某一定點,車費可由乘客四人或三人、二人共同負擔,交通局將另案研擬計畫,送下次委員會討論。

  另外為推行計程車禮貌運動,使業者重視服裝儀容及服務態度,有關計畫方案亦在研擬之中。

  業者建議由於高潛力公車免費提供市民搭乘影響其生計,要求免徵其汽車燃料費,委員會決建請中央,將計程車納入大眾運輸事業。

  業者建議發揮團體力量對公會或工會會員、合作社社員可集中購買新車,由各公、工會、合作社、聯合社採共同議價方式辦理,並予以貸款優惠,各公、工會及聯合社亦在積極研商之中。

  台中市政府應業者要求,為加強溝通協助解決工作上困難,並聽取基層心聲,乃由計程公會、工會、合作社、聯合社、市府交通局、市警局交通隊、公路局監理所、消費團體及專家學者共同成立計程車營運輔導審議委員會。(8/26*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2-08-26
  • 點閱次數: 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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