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教育類
發佈內容: 本市九十一年補習班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自即日起至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止受理推薦。今年的遴選活動,由台中市政府及本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共同主辦,並由本市輔助教育協會協辦。
受理推薦教師基本條件為:(一)本市各立案補習班之現任教師,品德優良、服務熱忱、教學績優者。(二)在本市立案補習班服務連續年滿五年以上;補習班新設立未滿三年者,須與在本市其他立案補習班服務合計年滿五年以上。(三)曾獲本項獎勵者,三年內不得再參與遴選。另受理推薦教師特殊條件包括對補習教育推展有貢獻、有具體成效、成績卓著等。
受理推薦名額為:各補習班、才藝中心立案班數在十班以下者,得推薦所屬符合候選資格之教師一名;立案班數在十一班以上者得推薦一至二名。受理推薦報名地點在本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審查評選小組成員由社會公正人士、專家學者及補教界代表等,共九人組成。將選出優良補習班教師二十五名,優良才藝中心教師五名,合計三十名,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表揚。
教育局表示,為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補習班教師專業精神,提昇補習班教育品質與教師素養,歡迎各補習班、才藝中心踴躍推薦真正特殊優良的教師參加遴選。(教育局*萍)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