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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咖店如何管理 副市長要求訂自治條例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現有資訊休閒電腦網路遊戲店(俗稱網咖店)約有二百餘家,工務局自上個月起即陸續配合消保官安檢網咖店,對違反建築法規者也陸續開出罰單,但網咖店究竟屬一般店舖或室內遊戲場,因為中央一直未立法規範,而讓工務局在認定時感到十分困惑。

  上個月三十一日工務局即配合安檢網咖店,並開出六張罰單,在八月份也持續進行公共安全檢查中,工務局長李立德表示依台中市的網咖店數量,此次的公安檢查將會持續好幾個月,目前已有數十家網咖業者被工務局開單,開單的原因多是不合分區使用原則,但網咖業者也透過民代陳情,認為中央對網咖尚未立法規範,網咖是否依法不能設在非商業區根本還無定論,所以業者對工務局依建物用途不合等規定開單頗有意見。

  網咖店的定位問題確實困擾著工務局,因為中央一直未立法,工務局也只好參照其他縣市的做法,就工務局調查結果除屏東縣外,其他縣市都把網咖列為室內遊戲場,必需設在商業區,所以工務局目前也是比照各縣市的做法進行安檢,但在業者提出異議後,工務局正在尋求法規依據。

  副市長蕭家旗了解後指示經濟局研究自訂自治條例的可行性,並請工務局再調查各縣市的做法妥善處理,因為時下青少年幾乎都會到網咖消費,其公共安全問題不容忽視,但法規問題也應釐清,經濟局商業課長李逸安則表示就他所知,中央已經將網咖的相關法規列為優先法案,應該在近期內就會訂出來,屆時地方政府就可以有所依循。(0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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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02-08-21
  • 點閱次數: 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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