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灣省九十一年度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台中市尚有424個名額可供申請,市府工務局採隨到隨辦方式,鼓勵民眾把握於十月卅一日前提出申請。市府也提出國宅優惠辦法為,一般國宅以八折出售,光大國宅社區B1區四十八戶供單親弱勢家庭選購,以最初核定售價的六四折出售,另受災戶可七折購買文心、光大、國安、虎嘯、大慶等國宅。
台中市今年輔助自購住宅貸款至目前為止,僅有50戶提出,43戶通過審核,尚有434戶可供申請,民眾如有需要可向工務局國宅課提出申請,採隨到隨辦方式。市府工務局表示,九十一年台灣省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台中市共分配467戶,每戶貸款額度220萬兀,優惠貸款年利率為3.95%,償還年限最長30年,購買國民住宅者除可享受該項優惠利率外,亦可與2000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搭配使用,或前五年僅付利息,第六年後開始還本。
申請台中市國宅條件為:一、年滿20歲,在台中市設有戶籍者。二、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者。三、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四、符合家庭年所得應107萬元以下者。五、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未曾受政府輔助購(建)住宅 者。申請人年滿40歲無配偶者,或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且均無自有住宅之兄弟姊妹需照顧者,得不受前項第二款的限制。(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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