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第一件公園委外經營案,豐樂雕塑公園十五日上午進行資格標審查,有一家廠商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預定下週將營運計畫及公園管理維護計畫書送評選委員會審查,如果評選委員對廠商的營運規劃大致同意,將進行權利金開價格標,中市第一宗公園維護管理委外經營案,可望很快簽約正式上路營運。
建設局景觀課表示,豐樂公園每年管理維護費用將近八百萬元,市庫拮据之際,公園內南屯活動中心的經營、管理更是缺人缺錢。市府依據市議會在二月份通過「台中市公園綠地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九條三款規定公園可招商營運,首先選擇佔地六點四公頃的豐樂公園委外經營。如果計畫能夠成功,不僅節省市庫支出,提昇豐樂公園的管理維護效能,每年還可以收取五十萬元以上的權利金費用,可以說一舉數得。
豐樂公園招商營運,得標業者必須簽三年的合約,如果違約,市府也可隨時解約。得標業者可以經營兒童電動車、魚飼料、面紙、藝品、禮品、花卉、盆栽、體育用品、食品、餐飲類(但不得在公園烹調)之販賣及文化服務,公園活動中心辦理活動時亦得收取借用費以及地下停車場之停車費,但業者亦需負責公園環境清潔、植栽及其他設施之維護。
景觀工程課指出,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景觀園藝公司必須結合其他行業共同經營豐樂公園比較容易獲利,因為公園管理維護得好,引來人潮才有商機。
另外,豐樂公園內南屯活動中心目前由南屯區公所經營管理,由於人手不足,經營未臻完善,民眾常抱怨借不到活動中心場地,也曾經發生過小火警。這次南屯活動中心亦將包含在豐樂公園內,整體委外經營。(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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