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共有一八一座公園,每年維護管理經費之支出數額相當龐大,市府計劃以招商營運方式委外辦理,並先選擇豐樂公園儘先開始並作為示範。
主辦單位建設局景觀工程課表示:所以選擇豐樂公園先行辦理之原因,為該公園面積遼闊計六.四公頃,每年自行管理維護即需八百餘萬元經費,以招商方式委外辦理,係根據「台中市公園綠地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九條三款規定可招營運。
豐樂公園招商營運,業者得經營兒童電動車、魚飼料、面紙、藝品、禮品、花卉、盆栽、體育用品、食品、餐飲類(但不得在公園烹調)之販賣及文化服務,公園活動中心辦理活動時亦得收取借用費以及地下停車場之停車費,但業者亦需負責環境清潔、植栽及其他設施之維護,因此以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景觀園藝公司為對象。
招商營運將採公開評選方式辦理,成立評選委員會,訂定評選項目、評審標準,投標廠商並須提出計畫書,包括營運計畫、維護管理計畫及財務計畫,營運計畫中所經營之營業項目亦可包括以上未列舉,但不影響環境觀瞻、衛生經市府核准之營業項目。
景觀工程課對於公園之招商營運,預定以三年為一期,並向市府繳納權利金。
豐樂公園之招商營運有關招標須知、契約內容等,正在擬訂之中,完成之後,即將上網公開招標。(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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