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衛生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四民衛生所現址土地為「住一」用地,不敷實際使用,發展受到限制,頃經內政部核定變更為醫療用地,辦公廳舍增建問題獲得解決。
四民地區原設置四民衛生室,主要原因為四民地區屬於行政區之北屯區,但服務範圍包括仁美里等共十三個里,九十年四月時人口已達十一萬六千餘人,尚超過中、東、西、南四個行政區,而其服務功能與一般行政區並無差異,乃經中央核准升格為衛生所。
四民衛生所現址座落北屯區后庄路一O六O號,即仁德段第三四一及三四五兩地號,土地面積共七二五平方公尺,業經內政部核准由住宅區變更為醫療衛生用地,將興建地下一層、地上四層建築,每層面積為三四O平方公尺。
四民衛生所在未升格前依規定衛生室改建辦公廳舍不在衛生署補助範圍之內,升格後約可獲得一千五百萬元之補助。(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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