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教育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自九十一年一月起至今日止,計受理申請發給合格教師證書1,596人,其中包括中等學校教師447人,國民小學教師1,021人,幼稚園教師128人。合格教師證書全部已轉發給申請人,讓持有合格教師證書的準老師們,能及時報名參加今年暑假各中小學、幼稚園所辦理的教師甄選。
合格教師證書的發證作業,現職人員是由服務學校報請學校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審查;非現職人員是由申請人自行報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審查;實習教師是由原就讀的師資培育機構,報請機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審查。經縣市政府審查後,轉報教育部,教育部審核後,製作合格教師證書,送回縣市政府,縣市政府再轉發給申請人。(教育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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