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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道路進行之公共工程 應設置標示牌讓民眾瞭解因應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建設局頃經開會決定,舉凡涉及利用道路進行之公共工程,均應設置標示牌,並於施工前通知當地里長,轉知民眾瞭解因應。

  建設局表示;若干公共工程或需挖掘道路造成交通不便,或夜間施工影響居住安寧,經常引起民間反彈,主要原因在於事出突然,事先並無了解,一時不易因應,因此決先期通知當地里長,並設置公共工程標示牌,說明工程內容、承包廠商、主辦單位、負責人姓名及電話號碼、施工期間等,促進當地民眾及路人了解,如有疑問或發現問題或發生某種情況,均可與承包廠商、負責施工之政府機關或承辦人隨時聯繫。(7/10*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2-07-10
  • 點閱次數: 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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