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未登記工廠頃重新展開清查,並定七月卅一日前全面清查完畢。
未登記工廠台中市前經清查共為五十二家,但中央認為直轄市及各縣市列管之未登記工廠未能具體確實反映現況及其家數,決定重新全面清查,以解各界質疑,乃與新竹、苗栗、南投、雲林、嘉義、屏東、台東、花蓮、宜蘭、澎湖等縣,及基隆、新竹兩市重新清查,市府經濟局 工業課表示,將依照中央規定於七月卅一日前全面清查完畢。
中央決定對未登記工廠應以輔導方式鼓勵其遷入工業區,以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合法設廠營運。
經濟部工業局並表示:將針對行政院經建會審議結論,對坐落都市計畫農業區及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內(台中市全面實施都市計畫無非都市土地)未登記工廠家數、面積及分布狀況,審慎研酌後修正「未登記工廠第一期輔導處理方案」再報請行政院核定。(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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