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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殿二派住戶抗爭 拆除與否由住戶超過一半以上者決定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今(二)日召開九二一震災災後諮詢會報第五次會議,對於災戶地價稅免徵期間最長三年,將建議修正為五年。對於半倒戶危險紅單解除作業,將請內政部營建署加速處理。工務局也針對今日美麗殿主張不拆除住戶抗爭事件,表示受損房屋是否拆除或修繕,市府無預定立場,應以民主方式由二分之一以上所有權人,並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樓地板面積證明者,決定自己的財產處分方式。

    今日九二一震災災後諮詢會報中,部分災戶提出依九二一暫行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因震災毀損經政府認定者,於震災發生時起至重建開始止,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其地價稅之免徵期間最長為三年。受災戶表示,多數受損嚴重的集合住宅,目前進度多尚在籌組社區重建委員會,眼見三年馬上要到,希望政府能延長免徵稅時間,以符合實際。在市府財政局長林顯傾建議下,將請稅捐處報請行政院重建委員會修正免徵稅時間延長為五年。

    長億城災戶代表提出,該大樓在九二一時被判定為危險建築物,並張貼紅單警示,但是該大樓已修繕完成,為何尚無法撤銷紅單。工務局課長紀英村說明,全國各縣市因震災受損大樓的警示紅單撤銷問題,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將統一委託相關技師鑑定後處理,台中市部分營建署將委託土木技師全國聯合會鑑定,由於營建署委託程序尚未完成,以致無法作業,市府將儘速聯繫營建署作業。

    另外工務局長也針對美麗殿主張不拆除的住戶抗爭事件提出說明,他表示房屋屬人民私有財產,震災受損房屋是否拆除或修繕,市府無預定立場,在民主社會下,主張拆除或修繕一方,要提得出二分之一以上所有權人,並持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樓地板面積證明,並願負擔另一方的損失,九二一重建委員會及市府才會積極介入輔導。(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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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2002-07-02
  • 點閱次數: 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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