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原稱第一污水處理廠)各項設施正在辦理驗收之中,完成後將由營建署交由市府接管,有關該中心消防設 施,市府促請營建署將有關文件資料等,送請消防局核備。
原第一污水處理廠係於距今約十餘年前由市府委託前省住都局興建,當時污水處理廠為特種建築不必申領建造執照,逕由行政院許可建造,因此有關消防設施部分,如防火區隔、自動洒水設備等市府無案可稽。
而省住都局改制住都處,再經「精省」,住都處歸屬內政部營建署,其中時間相當漫長,而有關消防法規亦經多次修正,經辦人員可能亦有所更迭,目前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之消防設施是否符合規定,同時污水處理過程繁複,台中市又係首次辦理,過去並無經驗,有關公共安全自應特別重視。
市府要求營建署對於消防設施及設備方面先檢具有關資料送請消防局核備。(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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