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今天針對未來鐵路地下化工程進行財務計畫協調會,依中央的補助辦法,日後台中市應負擔22%工程經費,另需負擔土地徵收費用,市府協調會中認為土地徵收應比照高鐵由交通部吸收,以減輕地方負擔,將由交通局續與台鐵做協商。
台中市鐵路地下化原規劃案需經費一四一億餘元,四月份交通部召集研商台中市鐵路地下化相關事宜時,提出ABCD四個替代方案供台中市參考,市政府今天即對各案提出財務計畫,並對市府所能負擔財務能力加以研討,由於目前所提財務計畫,中央要求土地徵收費用需由地方自行負擔,預估約需十五億元,與會人員均以為在地方財務不佳之際,如再要求地方負擔土地徵收費用,地方實有不可承受之重。
市府希望土地徵收費用能比照高鐵由交通部吸收,也有與會人士認為鐵路地下化所需土地有很大部分是台鐵所有,如果台鐵可以不要求以有償撥用的方式辦理,地下化後的土地仍歸台鐵所有,或台鐵提供土地讓市府整體開發,台鐵再參與分配土地,這樣即可為台中市政府省下大筆的土地徵收費用,不過因相關細節都涉及中央及台鐵,市府方面將責由交通局與台鐵進行協商,希望能使鐵路地下化順利進行,並能減輕地方之負擔。
交通部所提替代方案,A案採地下二層隧道縮減,所需總經費約二四六億元,B案採地下二層全線隧道,所需總經費約四六四億元,C案採局部高架,所需總經費八十四億元,D案採全線高架,計需二五三億元,經市府評估財力負擔,將建議交通部在符合地方期待及所能負擔經費下,擇一適當方案,至於土地徵收款也將持續向中央爭取不由地方負擔。(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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