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教育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九十學年度國中小學畢業典禮已於廿、廿一兩日舉行完畢,國中部分「市長獎」之頒發曾引起家長不同意見,市府教育局表示將檢討改進。
教育局長廖萬清表示:關於國中畢業生市長獎之頒發,係以每班三人名額為考量,交由學校辦理,但部分學校未按每班三人名額頒發,而採統籌方式辦理,每班獲獎名額多少不一,家長認為未盡公允。
廖局長表示;教育局對於市長獎之頒發,今後研訂細則予以規範,下學年度起,符合規定條件者方予獎勵。(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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