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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夜市攤販要求給予固定營業場所 經濟局進行研究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過去一度聞名遐邇的台中市中華夜市,現已逐漸沒落,攤販要求市府給予固定營業場所,經濟局市場管理課就福音街停車場採多目標使用方案進行研究,不過困難甚多尚待克服。

  中華路及公園路、大誠街一帶合計共六二四攤位,透過攤販協會,以中華夜市影響附近民眾居住安寧不斷有反對聲浪,同時都市發展快速,路邊因不能停車致營業日漸蕭條,要求市府在新建之福音街停車場採多目標方案,安置以上攤販。

  經濟局市場管理課表示:依照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准許商場及超級市場設置,但停車場作商場及超市使用時,不得超過總樓地板面積之三分之一,以每一攤位需要十八平方公尺計算,所需營業面積計為一萬一千二百餘平方公尺,福音街停車場基地計三千三百餘平方公尺,安置六二四攤販營業,並依照規定僅能作三分之一使用,需要興建地上十二層建築物方敷使用,初步估計約需數億元經費。

  不過多目標使用方案中並規定如作為商場使用,應限於日常用品零售業、一般零售業、日常服裝業、一般事務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金融分支機構,而中華夜市以飲食業為,性質上不盡切合,多目標使用方案中僅對超級市場之設置,未作使用業別上之限制。

  因此福音街停車場多目標使用,正面臨經費籌措及法令突破上之兩大困難需要克服。(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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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02-06-18
  • 點閱次數: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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