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地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辦理部子地區區段徵收,未於公告期間提出申領抵價地者,現金補償已於十二日發放完畢,尚未領取者可隨時向地政局地用課洽領,另外區段徵收範圍內一處公園預定地,地政局並建議作為興建圓型劇場用地。
地政局指出:在部子地區區段徵收公告期間未提出申領抵價地者,計三O二戶,包括地價、農作物、地上物補償共一、O七六、四二三、四一O元,至六月十二日止共發放以上現金補償總計六五一、一四O、OO一元,尚未領取補償費者可隨時向地政局地用課洽領。
十七日上午市府召開之主管會報中,地政局長曾國鈞並表示區段徵收範圍內有三處公園預定地,其中一處土地面積高達五.九公頃,而市府爭取設置之圓型劇場土地需求不過五公頃即敷使用,該處公園預定地位於大坑風景區內,面臨大坑,山光水色風景宜人,且辦理區段徵收,土地之取得不致成為問題。(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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