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頃獲中央補助二二O萬元經費,將對全市超高層大樓建築物展開檢查,以維護公共安全,工務局並將以公開評選方式委外辦理。
所謂超高層大樓係指高度五十公尺以上,或樓層十五層以上之建築物,根據建造執照之核發,全市共二四四「照」計三三六棟,檢查主要項目為逃生避難設備,如逃生通路、安全梯以及室內裝潢與防火區隔等是否符合規定。
台中市三三六棟超高層大樓建築物包括集合住宅、商業大樓、百貨公司及旅社、醫院等,依照規定均需每年或每兩年一次自行委託合格構構檢查一次,但市府惟恐有所疏漏,已辦理檢查者仍將執行檢查。
根據了解:政府係鑒於去年台北東科大樓火災損失至為慘重,即著手研究籌措財源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此一檢查。
工務局即將上網以公開評選方式委外辦理,但預期能在十月底前完成檢查,凡合格之建築師或土木、結構、機械、電機等技師事務所,內政部指定之檢查機構、擁有經內政部核發「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人員認可證」之人員均可參加評選,市府將視其所提計畫、擁有專業人員數量及有無能力在預期時間內完成檢查,另方面加以考量決定委外辦理之機構。(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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