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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敬老津貼申請 民政局重申不得延後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民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部分區公所延緩受理敬老福利津貼申請,引起老人不滿問題,市府民政局長張國輝今(四)日再次傳真各區公所並重申,不得違反內政部規定延後受理敬老福利津貼申請,並應視情節儘速審核,以符為民服務目的。

    台中市敬老福利津貼申請,自三日起由各區公所受理申請,凡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在六月三日起至八月底前提出申請,每月可發給敬老福利津貼三千元,敬老福利津貼並可追溯至元月份,如九月份起則當月申請,當月發起。由於里長選舉於八日舉行,部分區公所以選務繁忙為由,延緩受理敬老福利津貼申,引起民怨。

    民政局長張國輝今日傳真各區公所,要求站在為民服務立場,不得以選務為理由,延後受理民眾申請案件,他表示,不少老人家老遠騎腳踏車或走路趕來申請津貼,各區公所應派專人招呼受理,並視情節盡速審核,讓提出申請的老人得到滿意的答覆。(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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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02-06-04
  • 點閱次數: 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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