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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一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稅捐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九十一年房屋稅開徵至五月三十一日截止,目前繳納情形並不踴躍,台中市稅捐處提醒納稅人依限繳納,免遭罰滯納金,增加額外負擔損失。

  稅捐處表示,部分尚未收到或遺失稅單的納稅人,均可撥免付費電話:總處○八○○-○八六九六九、○八○○-四三六九六九;大智分處○八○○-四二八二九三;東山分處○八○○-四二三二九五;黎明分處○八○○-四三二二九四等號碼,或利用二十四小時開放傳真專線電話,總處:二二二八二六一三、二二二○二○○九;大智分處:二二八○七○四三;東山分處:二二三三一三七七;黎明分處:二三二一○五四二等號碼。也可利用網址:WWW.tctax.gov.tw申請補發稅單,以便如期繳納。

  稅捐處說明,納稅人如利用銀行、合作社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者,該處會先寄房屋稅轉帳納稅通知書給納稅人,但稅款係於繳納期限最後一天由轉帳機構直接扣款,不再寄發繳款書,扣款後再寄送房屋稅轉帳納稅證明給納稅人,因此納稅人應注意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應繳稅款,不足者請速補足。  (91.05.30)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2-05-30
  • 點閱次數: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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