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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企業雇用失業者每人每月15840 自六月一日起受理申請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行政院勞委會為解決失業問題,繼「永續就業工程計畫」之後,九十一年度更進一步結合企業單位規劃辦理「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激發雇主僱用意願開發工作機會,使失業者直接學習職場的工作經驗及技能。申請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的企業,市府將依計畫雇用人數,每人每月補助業主新台幣一五、八四O元的雇用薪資,及補助勞健保費用一、六一○元,市府希望計畫結束後,原失業者能獲得企業繼續僱用的機會,達成重回就業市場的目標。

  市府勞工局表示,為促進國民就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九十年度規劃辦理「永續就業工程計畫」,創造在地就業環境與就業機會,紓解失業帶來的危機與壓力。九十一年度更進一步結合企業單位規劃辦理「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以提供失業者多元化就業管道。自六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受理企業申請,凡依計畫雇用新勞工學習新技能,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一五、八四O元,補助勞健保費用一、六一○元,補助期限最長為三個月。全國將補助一萬家企業。

  勞工局說,三個月後企業若依照「就業促進意願書」僱用本計畫工作人員者,每僱用一人,且每週工作在三十二小時以上者(身心障礙者每週工作在二十小時以上者),按僱用人數,政府每名每月將補助五、OOO元,最高以六個月為限。市府希望計畫結束後,原失業者能獲得企業繼續僱用的機會,達成重回就業市場的目標。

  另外勞工局表示,在九十年度永續就業工程具有勞務價值的社會型計畫中,全國共二萬伍仟名,台中市分配名額八○八人,補助期間九個月,將於八月份截止,勞工局為照顧參加人員的工作權益,將會請台中區就業服務中心協助推介進入企業型計畫或常態職場。依據勞委會估計,今年預計可獲得二百餘名的名額,將全數提供中高齡、原住民等就業能力薄弱者參加。

  勞工局並呼籲各非營利組織能夠踴躍提出經濟型就業開發計畫向勞工局申請補助,多教失業者釣魚,而不只是給予救助。勞工局強調更期待企業共同配合企業型計畫的推動,開創台中市民的就業機會。有意提出計畫者,企業型計畫及經濟型計畫直接向台中區就業服務中心(電話:22225153)提出申請。(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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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就業訓練
  • 發布日期: 2002-05-29
  • 點閱次數: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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