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警政類
發佈內容: 九十一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定於廿五日至廿六日舉行,本項應考資格為現任警佐一階警察三年以上,已敘警佐一階本俸最高級,並經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畢業或四個月以上訓練合格者;另經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合格,現任警正四階或三階人員亦可報考,本考試在台北、台中、高雄三考區同時舉行,台中考區地點在台中市立人國中、崇德國中等二校,報名人數計三、二八六人,各考生可於考試前一天之下午五點卅分至六點卅分各考場查詢試場,本次考試及格者取得警察人員升官等任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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