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公布台中市未立案之老人福利機構有慈恩安養中心、福安安養中心、水南老人養護中心、慈鴻安養中心及康泰養護中心,呼籲市民如有家屬安置在上述不合法之機構者,為確保安全及自身權益,於六月十日前儘速轉至合法立案老人福利機構,將可獲內政部補助每人每月18000元生活照顧費,相關事宜可電洽22272426社會局老人福利課詢問。
社會局為配合內政部措施,積極稽查取締未合法立案之老人福利機構,預計於六月十八日前將未合法立案之老人福利機構結束掉,以確保民眾家屬自身權益。市民如有家屬安置在不合法之機構者,於六月十日前轉至合法立案老人福利機構安置者,內政部將補助該機構四個月安置費,每人每月新台幣18000元,家屬可從中抵扣作為生活照顧費。
台中市合法立案老人福利機構有惠恩、杏林、明德、福祿貝老、慈愛、長生、長青、永和、博愛、國光、大墩、仁和、祥和、老人田園、德康、信望愛、大德、長庚老人養護中心及長生、天成老人長期照護中心、輔順仁愛之家等廿一家。或上www.tccg.gov.tw/welfare.htm網站查詢。(0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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