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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改局赴市府分析立體化規劃 市長指堅持地下化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鐵路地下化是台中市長胡志強三大重要交通建設訴求之一,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二日下午再度到市府簡報,分別針對市府屬意的地下兩層隧道縮短A案,與鐵改局傾向支持的鐵路部分高架C案進行分析比較。

  鐵改局中南專案小組組長林文雄以台北、香港、東京等捷運為例子,強調採取高架橋方式興建與地下化方式對都市發展影響差異不大,但經費只要三分之一,旅客也有更好的視野,不過胡市長隨後仍強調,鐵路建設是百年大事,一定要為子孫長遠著想,鐵路地下化才能真正解決鐵路阻隔都市發展的問題,因此台中市府、會仍堅定希望採取鐵路地下化方式。

  由於政府財政困難,鐵改局同時日前提出四種規劃方案,原先從台中縣烏日至潭子全程十四多公里地下化工程規劃案,因預算高達五百三十多億,被認為可行性低。於是市府選擇A案:即從台中市興進路南側至國光路北側全程四點五四公里、預算約二百四十六億餘元的鐵路地下化規劃案,市府需負擔六十六億多元的經費。不過鐵改局傾向採C案,就是從台中市興進路南側至國光路北側全程四點五四公里,全部採取高架方式興建,經費八十四點七一億,市府要負擔三十點九二億元。

  胡市長聽取簡報後表示,以台中市的立場,多花三十多億,即可完成鐵路初步地下化,將來有經費可延長地下化路段,才能真正解決鐵路帶來的交通阻隔,否則一旦高架後,未來如何配合台中市長遠發展。他並強調,應該多思考鐵路地下化後帶來的產值效益,將來車站特定區兩棟大樓帶來的產值效益,市府可以與交通部一起合作評估開發效益,將來一定可以抵銷地下化興建費用。

  胡市長也坦白表示,鐵改局提出四案給台中市選擇,台中市屬意A案,鐵改局卻一再強調C案的好處,好像台中市沒得選擇,不過他要提醒中央不要老是從經費角度思考,雖然錢要花在刀口上,畢竟鐵路建設是百年大事,一定要多方面評估,為長遠著想。

  胡市長最後指出,日前拜會交通部長時,交通部曾允諾如果採C案興建,將盡量爭取中央全額補助,因此他也希望萬一採高架方式興建,中央能多補助經費。

  林文雄簡報指出,A案的中央廣場可作高樓層商業使用,與C案的商業價值不同,C案改善交通阻隔、都市景觀的功能也可能略遜一籌,其餘兩案的差異不大,但經費差異卻很大。(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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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2-05-02
  • 點閱次數: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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