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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鐵路地下化受經費影響 選定A案先行部分地下化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鐵路地下原規劃案五百卅二億元,因經費困難問題,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共提出四個替代方案供台中市選擇。由於尚有其他縣市爭取相同經費,台中市長胡志強希望在本週內能選定方案送交通部,特別於今(十六)日市府主管與議員簡報座談會中提出鐵路地下化簡報並聽取市議員意見,多數議員傾向採取經費較少且鐵路部份地下化的A案,並希望交通部早日動工,以改善東南區的交通。

交通局於簡報時表示,台中市鐵路地下化原規劃台中縣烏日至潭子全程十四多公里地下化工程,預算高達五百三十多億,由於政府財政困難,鐵改局同時提出四種替代方案,分別為A案:自興進路南側至國光路北側,長度4點54公里,地下三層改為二層,工期七年,經費246點84億元;B案:工程與原規劃案同,車站三層改為二層,長度14點12公里,工期七年,經費約464億元;C案:局部高架,自十甲路至五權北路,將現有地面鐵路移至高架橋上,長度約3點45公里,工期五點五年,經費84點7億元;D案:全線高架案,長度14點16公里,工期6點5年,經費約253點8億元。四個替代方案中所提經費,中央與市府負擔比例為中央78%,地方22%。

今日出席的市議員達卅二位,議員們高度關心台中市鐵路地下工程問題,分別發表意見,大都支持採取地下二層,鐵路部分地方化的A案,認為等有經費後再全面地下化,部分議員提意見希望採A案,但仍維持地下三層。部分議員則認為台中市要負擔工程費22%約六十億元,有權利參加火車站的地面規劃並取得部分產權,議員們同時提醒應注意將來與捷運系統的銜接問題。

胡市長強調台中市要整體發展、交通便捷,必需鐵路地下化、捷運系統及高鐵等三鐵配合。他表示,鐵路如採高架仍會造成景觀上的區隔,也會影響後站東南區的發展,在取得市議員的共識及考量經費可行下,採取A案縮短地下化長度,較符合地方上的需求,他將向交通部積極爭取,至於產權取得及參與地面建設規劃問題,將列為第二階段處理。(0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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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2-04-16
  • 點閱次數: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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