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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三科列入重大公共建設範圍 公共工程委員會來函支持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稅捐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關台中市第三科學園區之列入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經該處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建議,頃接獲該會來函表示原則上決予以支持,並已函請國科會儘速研辦之中。

  稅捐稽徵處表示:該處已擬訂「台中市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草案,惟因科學園區之重大科技設施迄今仍未列入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致無法援用台中市研訂之自治條例中之租稅優惠獎勵,據稅捐稽徵處了解科學工業園區因設置管理條例,在營業稅、營所稅及投資人權利保障、低利貸款、研究發展獎勵等各方面已享有相當高程度的優惠,致未再列入重大公共建設範圍,但台中市研訂中之自治條例其優惠為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之減免,內容互不相同,因此乃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建議。(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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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2-04-15
  • 點閱次數: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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