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為提昇民眾居住品質,頃與營建署研商提昇黎明社區污水處理廠之污水處理能力,並將附近廣大地區住戶一併納入。
黎明社區污水處理廠係於民國六十五年設置,當時前台灣省政府為提昇前設於干城地區之省府水利處、文獻會、合管處…等相關單位遷往黎明社區以及眷戶與黎明國中小學生活品質,以致每日處理污水能量不過二千五百公噸,但成立迄今已將近卅年,機具均已老舊。
市府計劃將附近黎明路以西、環中路以東、五權西路以北及市政路以南地區之住戶一般家庭污水均納入黎明社區污水處理廠予以處理,估計每日處理之污水量應為六千公噸,所需費用並請由營建署予以補助。
營建署要求市府提出詳細計畫,然後由該署估算更新機、舖設污水管線等所需費用,並衡量財源狀況再作具體之決定。(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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