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警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部分檳榔攤「檳榔西施」穿著過於暴露,市府八日召開之主管會報中,主持會議之副市長蕭家旗指示警察局蒐集資料引用相關法令加強取締。
蕭副市長指出:不少「檳榔西施」穿著丁字褲,為招攬生意經常穿梭於交通繁忙道路之間,一方面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亦影響學童及青少年心理,雖然由於並未暴露三點,尚未違反社會秩序法,但有關檳榔攤之設置尚涉及商業登記法、建築法,有交通稅務法令可以引用相關法令違法部分予以取締,不過蕭副市長特別表示:採取如下措施並非針對所有檳榔業者,而是以部分枉顧良風善俗以穿著不雅少女為招攬手段之業者作為對象。
警察局表示:今年元至三月列管之檳榔攤共五六二家,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者計五六七家次,沒入攤位四十二件,拆除十三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三件。(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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