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為取締違規停車改善交通,頃劃定重點拖吊區域加強拖吊,並呼籲駕駛人注意。
重點拖吊區選擇交通繁盛之寬度十二公尺以上道路,包括1.聯外道路:台中港路、五權西路、復興路、建國路、中清路、文心路、北屯路、黎明路、崇德路、精武路、西屯路及文心南路計十二條道路,2.市內聯絡道路:進化路、雙十路、三民路、自由路、大雅路、忠明路、忠明南路、向上路、公益路、美村路、東興路、大墩路、精誠路、中華路、漢口路及五權路計十六條道路,3.市內區域道路:中山路、中正路、民族路、綠川東西街、逢甲路、民生路及公園路計八條道路。
除以上共卅六條道路外,並包括以下停車場方圓五百公尺之範圍,計為:1.新興平面及自由立體停車場,2.中華及福音平面停車場,3.干城及自由立體停車場4.興中平面停車場,5.南京立體停車場6.東興立體停車場7.漢口立體停車場8.府後街地下停車場及林森平面停車場,9.美村及土庫平面停車場,10.逢甲平面停車場,11.潮洋平面停車場,12.惠新及惠安平面停車場,13.惠來平面停車場,14.豐功及豐樂平面停車場,15.南屯平面停車場。
拖吊優先順序為:1.並排違規停車,2.紅黃線違規停車,3.未順向違規停車,4.轉角違規停車,5.佔用殘障格位,6.佔用公車專用格位。(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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