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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二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稅捐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一年一度的房屋稅將於五月一日起開徵,台中市稅捐處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營業用房屋不再做營業使用,而想變更為住家使用者,應趕在每月十五日以前提出申請,當月即可適用較低稅率,否則將延後適用。

  稅捐處指出,住家用房屋稅率為現值的百分之一點二,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稅率為百分之二,營業用房屋稅率為百分之三,營業用房屋比住家用房屋稅的稅負多出一倍有餘。

  稅捐處說,九十一年房屋稅課稅計算時間,自九十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止,計稅方式為按月計課,因此納稅人在年中變更房屋使用用途,適用稅率也跟著變動。

  稅捐處指出,納稅人如有變更使用用途,應儘早在每月十五日以前辦理申請變更,經該處派員實地勘查後,符合條件者,當月就可適用變更後稅率,若在十六日以後才申請變更,就要從下一個月才適用新稅率。 (91.04.04)


  中市代客記帳業組稅務志工隊,協助納稅人既投入又貼心

  (台中訊)在民權路上,市政府旁,散發對市民親和力的舊式建築,就是您我熟悉的台中市稅捐稽徵處,一踏入大門,迎面而來身穿紫色背心,親切服務的人員正是我們既可敬又可愛的志工朋友。稅務會計記帳代理業職業工會每月遴選廿五位具服務熱誠,誠心奉獻的會員擔任志工,在理事長徐美美率領下,每日上午在稅捐處,以其會計專業知識,服務洽公民眾,贏得好評。

  台中市稅捐處表示:為了全面提升服務品質,洽請台中市稅務會計記帳代理職業工會,組成稅務志工隊至今已逾兩年多,這群志工尖兵除了代為輔導書表填寫,主動穿梭引導洽辦業務,更協助民眾洽辦營業稅申請事項及申報事宜。為人力不足的稅捐處注入生力軍,稅捐單位由衷地感謝這群志工朋友,您來洽公時,別忘了她的協助就在您身旁。(9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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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2-04-04
  • 點閱次數: 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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