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稅捐類
發佈內容: 中市代客記帳業組稅務志工隊,協助納稅人既投入又貼心
(台中訊)在民權路上,市政府旁,散發對市民親和力的舊式建築,就是您我熟悉的台中市稅捐稽徵處,一踏入大門,迎面而來身穿紫色背心,親切服務的人員正是我們既可敬又可愛的志工朋友。稅務會計記帳代理業職業工會每月遴選廿五位具服務熱誠,誠心奉獻的會員擔任志工,在理事長徐美美率領下,每日上午在稅捐處,以其會計專業知識,服務洽公民眾,贏得好評。
台中市稅捐處表示:為了全面提升服務品質,洽請台中市稅務會計記帳代理職業工會,組成稅務志工隊至今已逾兩年多,這群志工尖兵除了代為輔導書表填寫,主動穿梭引導洽辦業務,更協助民眾洽辦營業稅申請事項及申報事宜。為人力不足的稅捐處注入生力軍,稅捐單位由衷地感謝這群志工朋友,您來洽公時,別忘了她的協助就在您身旁。(91.04.04)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處表示:營業人與供貨商交易時務必注意要確實取得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進項憑證,否則如果拿到虛設行號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則不免被補稅外再加處一至十倍罰鍰。
稅捐處指出,該處為遏止逃漏,即運用「營業稅申報資料庫系統」查詢營業人進銷交易、稅籍等資料,經研判分析後,並將涉嫌之虛設行號集團移台中地檢署偵辦。去年查獲之虛設行號共十五家,並由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在案;另對取得虛設行號發票之營業人辦理補稅金額共計六千九百餘萬元,而往往這些營業人皆稱有實際交易行為,卻無法提出付款或其他佐證資料,結果仍被補稅及處以罰鍰,為避免取得虛設行發票,稅捐處建議營業人之預防對策七點如下:
1?不要購買(收取)來路不明的貨物(發票)。
2?多了解交易對象之經營狀況及向稽徵機關查詢其有無正常申報營業稅。
3?以統一發票上記載之銷方為受款人,開立畫線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支付貨款。
4?保存付款證明,例如保存相關簽收單、送貨單及對方的聯絡電話。
5?取得實際交易人之身分資料(包括姓名、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6?確認銷方即是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
7?應取得實際交易對象之發票,不要為虛增成本向他人購買發票,例如因憑證不夠為減輕營業稅、營所稅而向他人購買發票以虛增成本,一旦被查獲,則得不償失。
稅捐處特別呼籲營業人不要心存僥倖,因目前財稅資料中心研出來的營業稅資料庫系統能很快的產出營業人的進銷異常資料,讓不法營業人無所遁形。因此請營業人於進貨時,對方如交予非其本身所開立的發票絕對不要收取,以免因拿到虛設行號的發票而受到處罰。(9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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