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稅捐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營業人申請註銷登記,經稽徵機關依法准予註銷登記後,若查獲有營業行為者,應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十五條及五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處罰。
受經濟因素的影響,就業人口亦有結構性的改變,以前的人們起碼可以在外面找個工作另謀生計,可是現在各地一片裁員、關廠中,失業人口倍增,為了養家餬口,往往集資作個小生意或自立門戶,當然有銷售行為就得辦營業登記,繳交營業稅,然而賺的是蠅頭小利,再有稅捐認為是一大負擔,更有部分取巧人士在辦竣營利事業登記後,發現盈餘並不能全數納入私囊,仍得繳交營業稅,就擅自向稽徵機關申請註銷登記,意圖逃避稅負,結果被查獲註銷登記後仍有營業行為,而遭受處罰,此種行為可謂偷雞不著蝕把米 。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該處設有免費服務電話0800-436969,民眾若有稅務問題歡迎多多利用。(91.04.02)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稅係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所以,房屋使用情形有變更者,依房屋稅條例第七條規定,應於房屋實際變更使用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請改課房屋稅。其變更日期在變更月份十六日以後者,當月份適用原稅率,在變更月份十五日以前者,當月份適用變更後稅率。
本處表示,大多數納稅義務人於房屋稅開徵收到繳款書後,始發現其房屋使用情形已變更,而房屋稅仍按變更前使用情形所適用稅率課徵,經向稅捐處查詢瞭解,原來是自己未依規定於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時申請改課。類此案件,往年於房屋稅開徵時經常發生,造成徵納雙方之困擾。
本處提醒您,購置房屋申報契稅時,請於契稅申報書副聯填寫移轉後房屋使用情形,如作自用住宅並於該屋基地坐落欄項勾選「購供自用住宅用地使用」,稅捐處將據此視同您已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及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可確保您的權益。(9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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