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建設局對於重要道路有關工程之施工,進行檢討分析,認為夜間施工事實上在所難免,不過決督促承包廠商儘量縮短施工日程。
建設局表示:由於都市進步快速,主要道路交通量極大,如道路改善、埋設地下管線等仍在晝間施工,可能使整個交通為之癱瘓,因此利用夜間人車減少,若干商業活動停止時段施工,避免對交通造成強烈衝擊,事實上在所難免,依規定主要道路可在當晚十時起至翌日清晨六時止施工,不過民間反映認為夜深人靜,聲音擴散較為強烈,而傳播極遠,妨礙安寧並影響睡眠,要求應於子夜十二時前停工。
建設局為免夜間施工造成民間困擾,曾要求承包廠商使用降低噪音之機具,如非履帶裝置之挖土機、推土機等,但據稱此類機具國內一向甚少進口,近年來由於景氣蕭條更無力購置,至於應在夜間十二時即行停工,將大幅增加包商成本。
建設局表示:將要求承包商在夜間施工時,必須提前事先準備妥當,施工時減少時間浪費全力趕工,縮短施工時間,例如需十天完成者,儘量趕在一週完成,以縮短日程減少對民間干擾。(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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