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稅捐類
發佈內容: 「服務禮貌月」台中市稅捐稽徵處邀您一起來票選禮貌人員
(台中訊)談起發票,大家必然聯想到購物、消費與稅捐處,與您關係密切的稅捐處,近來致力於推新網路服務項目,租稅嘉年華、稅務新聞、網路預約服務、公布為民服務白皮書、e│mail會員招募及講習活動線上報名活動等,都是市民可以充分享用的網路服務。
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提升同仁服務禮貌,永續加強改善服務品質,每日均播放「晨間叮嚀」、定期舉辦服務禮貌講習會,提醒同仁以「納稅人」為尊,並於即日起至三月底止辦理票選「最佳櫃台服務獎」等五項服務禮貌人員活動,籲請洽公納稅人,別忘了投下您神聖的一票,給予稅務團隊支持與鼓勵,歡迎市民隨時上網www.tctax.gov.tw告知寶貴的意見,我們深信只要有一點點市民批評或期待的聲音,我們的服務就有進步成長的空間。(91.03.21)
(台中訊)台中市招商,制定重大公共建設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減免等優惠條款,並籲請中央重視,為加速推動「台中第三科學園區」之成立,速訂重大公共建設之重大科技設施範圍,以符需求。
臺中市稅捐稽徵表示,台中市政府為提升本市公共服務水準並加速刺激經濟發展,藉租稅減免優惠條款,吸引廠商到本市投資重大公共建設,已擬訂「台中市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草案。
該處表示,自治條例草案已於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舉辦公聽會,對於參與重大公共建設之民間機構,在興建或營運期間,經核准之直接用地,地價稅免徵五年;經核准供直接使用之自有房屋,五年內減徵應納房屋稅額百分之五十;在興建或營運期間,取得或設定典權之不動產,減徵契稅百分之三十之優惠措施;自治條例草案條文,亦於九十一年三月一日經市府法規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俟提送市府市務會議審議,再送請市議會議決後即可公告實施。
稅捐處指出,加速推動「台中第三科學園區」之規劃設立,為台中市目前積極爭取之目標,而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之減免優惠乃吸引該園區事業前來投資之誘因。自治條例近期即可公告實施,但類如科學園區之重大科技設施,迄今仍未列入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致無法援用該自治條例而受惠。至於重大科技設施未明定適用範圍原因,經電詢主管機關(公共工程委員會)得知,係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國科會)認為園區事業依據「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在營業稅、營所稅及投資人權利保障、低利貸款、研究發展獎勵等方面已享有相當高程度的優惠,所以未予列入。但台中市稅捐處陳處長表示,其優惠範圍與自治條例在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之減免優惠並不相同,且該處評估,「台中第三科學園區」之設立,對提升本市科技發展、刺激經濟景氣復甦,及帶動相關週邊事業繁榮所衍生之長期實質利益,遠大於短期間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因減免適用所減少之稅負收入。基於台中市長期利益考量,也為落實自治條例之立法美意,該處已於三月二十日發函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訂定符合重大公共建設之重大科技設施範圍,以資援用,也希望為「台中第三科學園區」之規劃設立帶來契機。(9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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