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兩條重要道路特三號道路及廿五公尺第卅七號道路,市府依照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一項四款規定變更開發方式,即可以徵收方式取得道路工程用地,並自即日起公告展覽。
特三號道路為台中縣市界重要道路,台中縣部分已由龍井鄉開闢至縣市交界處,同時特三號道路亦為市府計畫開闢文山工業區內主要道路,但由環中路至五權西路段位於都市計畫之後期發展區開發受到限制,依照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一項四款規定,為配合中央或省(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得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特三號道路由環中路至縣市界部分為農業區,變更開發方式後可一併徵收取得道路工程用地。
廿五公尺第卅七號道路全長約二八O公尺,位於環中路與黎明路三段之間,台中市自青海路打通後,由安和路往東至黎明路三段後必須向南行駛約三百公尺,始能與青海路二段相銜接,但黎明路三段寬度僅廿公尺,致交通經常壅塞,如廿五公尺第卅七號道路開闢打通,由青海路經安和路往東行駛,車輛一方面可經黎明路三段與青海路二段銜接,亦可經環中路轉廿五公尺第卅七號道路與青海路二段銜接,將使交通更為便利。(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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