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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市長訪視防洪、快速路工程 全力促成工程盡快完工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長胡志強下午前往訪視筏子溪整治工程東海橋段、以及東西向快速公路(快官台中段)興建工程,針對快速道路ew301標工程穿越港尾溪有一塊約三百多坪的私人土地,因產權移轉問題,未完成土地取得,影響工程進行。胡市長指出,快速路工程動用100億經費,如今為了二千七百萬的土地取得經費,影響道路工程完工,連帶港尾溪排水箱涵工程亦不能施作,一年多來協調經費不成,交通、防洪安全、灌溉都受到影響,他要立即向中央再次反應,一定要趕快解決。

    水利處第三河川局局長陳俊宗簡報時表示,納莉風災後當時行政院副院長賴英照勘查台中市災情,水利處曾經提報港尾溪穿越東西向快速路需增建第三個箱涵,因涉及未徵收土地需籌措二千七百萬徵收費用,當時賴副院長指示交通部研究,不過建設局表示,市府函請交通部補助時,交通部請市府自行籌措。高工局中工處則指出,市府與水利處如果解決土地取得問題,三個月內台中快官段快速路可望全線通車,抒解中清路交通。

    另外有關筏子溪的整治,第三河川局計畫六月前完成二十項的疏浚、自然工法坡道整治,陳俊宗局長請市府協助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讓工程順利進行,在防汛期前完成筏子溪整治。不過長期防洪整治,他建議筏子溪九座橋樑有的太低、有的橋墩擋水流,一定要改建。

    今天有陳淑華、陳正中、張廖乃綸、蔡錦隆等多位議員以及前議長張廖貴專、地方人士多人,會同胡市長勘查工程,多位議員關心防洪工程涉及私人土地產權,必須先行徵收,第三河川局則指出,徵收費用會相繼編列,不過疏浚在即,安全最重要,請民眾先開具使用同意書,將來一定會徵收。(0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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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2-03-07
  • 點閱次數: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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