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 市府討論通過收支保管運用辦法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環保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四日召開之三月份市務會議中,為符合廢棄物清理法,貫徹污染者付費原則,討論通過「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即將公告實施。

辦法主要內容如下:

  基金之來源為;1.依廢物清理法規定徵收之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收入,2.上級機關核撥及專案申請補助之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相關款項收入,3.本基金孳息收入,4.其他收入。

  基金之用途如下:1.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機具或設備設施之重置,2.垃圾處理廠(場)之復育及硬體設施、項設備之汰舊換新,3.其他有關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設施。

  基金應於代理市庫之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管並專款專用。(3/4*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02-03-04
  • 點閱次數: 953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