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市民廣場」暫不對外開放租借,新任建設局長謝峰雄指示景觀工程課,就後續有關問題進行研究。
由於元宵節燈會明華園在市民廣場演唱歌仔戲時,吸引觀眾約兩萬人對市民廣場草皮可能造成嚴重破壞,市長胡志強作「市民廣場暫不對外開放」指示,在此之前景觀工程課亦曾一度計劃對市民廣場外借作總量管制。
另外據景觀工程課表示,在民國八十九年元月,市府組織編制調整以前,園道(含市民廣場)係由當時之建設局農林課主管,公園由當時工務局公用課主管,組織編制調整後,建設局始成立景觀工程課,將園道、公園一併納入管理,並對外開放租借,過去公園及園道之外借,均係基於必要個別研商處理。
景觀工程課統計:八十九年全年外借情形為:市民廣場廿九場、園道及其他廣場廿七場、公園四十四場,重劃區等公園綠地預定地五場,合計一O五場,九十年外借情形為:市民廣場十八場、園道及其他廣場十八場、公園五十四場,重劃區等預定地五場,合計九十五場,根據以上資料顯示,公園由於面積大小、分佈地區之不同,一般民眾可因本身需求選擇頻率較市民廣場為高,而市民廣場之借用,多限於選舉造勢、外來大規模廠商或政府機關舉辦政策性促銷或宣導活動。
景觀工程課認為:台中市尚有假日廣場、藝術園地、文化園地,全市一百八十處公園,半數以上面積超過兩公頃,七期市地重劃區國家音樂廳、「公3」等預定地及其他未開發之公共設施用地等可供借用,市民廣場暫不外借對民間活動之舉辦並無太大影響。(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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