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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速研訂自治條例 限制電子遊戲場成長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警政類 

發佈內容:   八十九年二月公佈實施的「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大幅放寬業者開業條件,目前台中市合法、非法的電子遊戲場都有增加趨勢,台中市長胡志強上午在治安會報中,請經濟局盡快研定自治條例送議會審查,適度管制電子遊戲場開設。另外,非法電子遊戲場充斥賭博性電玩,胡市長要求經濟局一定要加強取締非法遊戲場業,他同時請警察局加強取締賭博性電玩,以維護治安。

    據警察局稽查統計,九十年度查獲電子遊戲場從事賭博行為三一六件,其中合法的場所有三十三件,非法場所二八三件,不過警局也強調,所謂非法場所經營賭博性電玩大都是超商、便利商店擺放賭博性電玩機台,因此,胡市長特別指示,警方一方面加強取締非法店面式電子遊戲場,另一方面相關單位應針對賭博性電玩機台研擬相關對策。

    另外,經濟局認為電子遊戲場的管理應以防制賭博為重心,不應以限制登記的家數角度思考,不過胡市長強調,查獲賭博性電玩,在非法場所佔五分之四,目前二十三縣市中開放申請的有十七縣市,其中台北縣市都訂有自治條例限制需距離醫院、學校一千公尺以上,因此,適度的規範是有必要。鑑於之前經濟局訂定「台中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草案」送議會審查遭擱置,胡市長請經濟局儘速檢討草案內容,加強與議會溝通,務必適度規範新場家設置。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於八十九年二月實施後,由於僅規定電子遊戲場業需距國民中小學、高中高職及醫院五十公尺以上,市府為避免影響住宅區安寧,同年九月訂定設置暫行要點,禁止電子遊戲場業設置在距離住宅區五十公尺以內,不過該要點經業者向經濟部訴願後已廢止。

    警察局長張慶裕在會中打趣的表示,雨後春筍般設置的電子遊藝場,閃爍的霓虹燈,曾讓友人表示愈來愈像拉斯維加斯,因此,限制登記家數有其治安的考量。(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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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02-02-27
  • 點閱次數: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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