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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執法 三月一日起在各路口取締違規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警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警察局將從三月一日起,配合「機車停等區」、「機車兩段式待轉區」等制度的實施,在全市各重要路口執行機車重點違規大執法,針對機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駛紅燈、超速、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行駛人行道及汽機車闖單行道、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併排停車等違規取締,以落實「汽、機車分流」措施,維持車流順暢,保障用路人權益。

  台中市警察局特別呼籲本市汽、機車駕駛人配合交通局規劃之路口標誌、標線,採取二段式左轉。機車騎士請在【機車停等區】停等或【機車待轉區】左轉,以免受罰。尊重「機車」路權,保障用路人安全,也請其他車種除綠燈亮時可行駛機車停等區通過外,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共同為做好本市交通順暢盡一份心力,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機車二段式左轉配合交通局標誌、標線工程設施,目前已完成中港路沿線之繪設,其他路段將陸續規劃。自元月一日起並督促所屬各單位加強宣導、勸導,以具體方法、階段作為、逐步落實的方式貫徹執法,規範路段(口)汽機車行使路權,改善機車之行進、停等、左轉之行車秩序。

  機車重點違規大執法項目有: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機車行駛人行道、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機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汽車不依規定行駛機車專用道或優先道、汽車不依規定行駛慢車道、機車闖紅燈、機車超速、汽機車闖單行道、汽機車超越停止線臨時停車、汽機車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併排停車、併排臨時停車。(0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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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02-02-26
  • 點閱次數: 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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