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為供應都會公園用水,決變更都市計畫,增設自來水加壓設施,並即日起公告展覽卅天。
都會公園面積計八十八公頃,每日需水量極大,並因跨台中縣市,超過自來水公司既有設備之供水能力範圍,決在大肚山台地、西屯路及東大路交會處西南側之農業區,即西屯區福林段第十八地號,設置加壓設施。
福林段第十八地號面積計九、一九三.七七平方公尺,加壓設施所需土地為二二五平方公尺,係台糖公司所有變更後使用區分為「自四」。(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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