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由營建署主辦之台中市西屯路三段開闢工程,依照進度應在今年六月底前發放工程用地補償,但因市府財政拮据,除辦理追加預算外,並將要求有關中央補助部分先行撥付。
關於西屯路三段之開闢,九十一年中央預算業已編列先行取得工程用地,土地費用計三億二千萬元,其中七三%由中央補助,計二億三千三百六十萬元,台中市負擔二七%計八千六百四十萬元,將列入九十一年度追加預算,但由於財源支絀未能列入,決再列入九十二年度預算並先行墊付辦理,不過市府考量議會大會召開時,審議結果尚難確定,即使通過,時間上恐亦十分倉促,工程用地難以在六月底前取得,因此將要求中央先行撥付對地方之補助部分,以便如期取得用地,避免影響工程進度,至於市府應負擔之二七%部分,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再行歸墊。
西屯路三段寬度為廿公尺,由東大路起至卅公尺都會園路為止,全長一、二五O公尺,預期用地取得後辦理發包程序,約可在今年年底前開工,工程費計一億二千萬元,中央補助七三%計八千七百六十萬元,市府負擔二七%計三千二百四十萬元。(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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