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利用都市計畫「停3」、「停4」預定地,設置朝馬轉運站委外規劃設計,主辦單位交通局將繼續辦理公開甄選。
以上轉運站規劃,前經交通部補助四百廿萬元委外規劃設計,曾兩次公開甄選,均因乏人問津而告流標,最後一次公開甄選為去年十二月廿五日,致無法發生權責,經費能否保留,亦不能確定,但為改善都市交通,轉運站之設置確屬必要,最近交通局與交通部中部辦公室連絡,該室認為轉運站委外規劃設計仍應繼續招商,關於經費保留問題,將全力協助台中市爭取。
為顧慮萬一中央由於運作上困難無法保留經費,交通部中部辦公室也要求市府交通局能在契約條文中作靈活規定,亦即萬一經費無著契約應停止執行。
朝馬轉運站委外規劃設計所以兩次公開甄選均乏人問津,原因之一亦在於市府要求較為嚴格,規定參加甄選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等,應具有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建築、結構、交通、環保、電機、通訊…等,應在十人以上,不過此項規定係以原轉運中心範圍四.四五公頃為考量,現原轉運中心將設置國際會展中心,轉運站包括「停3」、「停4」預定地,合計可使用土地面積不過一.六公頃,因此資格限制可考量放寬。(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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