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關於台中市設置接駁公車,百貨業及觀光飯店原則上均一致支持,但有關經費分擔尚待繼續研商。
接駁公車行駛路線,業者認為仍以由火車站作為起點較能吸引更多顧客,經過初步研商暫決定為:火車站─科博館─廣三SOGO、晶華飯店─長榮桂冠、永豐棧─新光三越─老虎城,並串連「停3」、「停4」、惠來、惠安、惠心等停車場。
關於經費之負擔,由於接駁公車主要係為便利購物提振商機,因此提出討論之方案為免費搭乘公車,所需經費由百貨業負擔九O%,觀光飯店業負擔一O%,不過百貨業認為負擔比率應再行研討。
辦理接駁公車由於經費負擔問題,如每日行駛每月計需新台幣五十萬元,如僅假日行駛,每月不過十五萬元,因此業者均傾向於假日行駛,百貨業與觀光飯店業目前研議之經費負擔並非金額多寡問題,而係如何分擔方為公平合理。
交通局公共運輸課於昨日邀集兩家市內公車公司及百貨業與觀光飯店開會研商設置接駁公車有關事宜,公共運輸課表示:關於接駁公車之設置,交通局純係基於民間需求,為民眾服務,居間促成,以提振商機帶動繁榮,有關接駁公車之經費負擔以及行駛路線之安排,將隨時因應業者需求邀集開會研商。(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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