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九十年印製之「市區公車敬老愛殘乘車證」(亦即免費搭乘公車票券)可繼續使用至整本用完為止。
上一免費搭乘公車票券,原規定可繼續使用至九十一年一月卅一日為止,但由於九十一年票券之印製多次流標,不久前始完成發包,新票不及於一月底前印製完畢,不過印刷廠已在趕印之中,日內即可提供老人及身心障礙人士使用,交通局頃已協調兩家市內公車公司舊票券可繼續使用,至整本(六十張)用完為止,並請各區公所廣為宣告。(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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