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為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促進都市均衡發展,經多年努力,頃訂定「光華高工南側,進化路以西、雙十路以東附近商業區細部計畫」並即日起公告實施。
以上細部計畫地區係以前中國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所在地為主,土地面積共計三.O三九七公頃,本細部計畫訂定時係將範圍內住宅區變更為商業區,原所劃設之細部計畫道路,由於無法因應街廓之整體開發,作為商業使用之需求,如四公尺第五號、六公尺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等號道路均予廢止。
細部計畫土地使用面積分配為:商業區一.九二三八公頃、停車場用地O.三一五五公頃、道路用地O.八OO四公頃,以上商業區訂定為「商2-1」商業區,亦即除依照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限制使用電力及氣體燃料超過規定標準及製造爆竹煙火、高壓氣體易肇公共危險,毒性化學物質之行業或影響公共衛生之馬廄、豬舍、乳品工廠、堆肥舍等設置之外,不得開設舞廳、舞場、夜總會、酒家及酒吧等行業。(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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